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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地方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和产业调查的通知 |
香洲区文化局、金湾区文广新局、斗门区文广新局: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全国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实施方案》和总署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新闻出版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省新闻出版局统计年报和产业调查事项的具体布置安排,结合我市各区的辖区管理状况,现将统计年报和产业调查有关事项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统计年报 辖区内从事复印、影印、打印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抽取总数不少于10%的样品单位,手工填报《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 出版物发行单位民营、集体、个体零售商(书店、电子音像)的总数,抽取不少于10%的样品单位,手工填报《出版物发行报表》、《出版物发行网点人员年报表》和《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个体经营者填报《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 印刷企业、光盘生产企业、其他(包括邮政、教育、文化、广电)系统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二级民营批发商,由市局负责统计年报和产业调查。 上述由各区负责统计年报抽样调查,要求各被抽样调查的企业通过电子文档传送到各区,并以纸质表格盖章备份送报市局。截止时间2010年1月20日前。各区将电子文档传送到市局(KK00882003@yahoo.com.cn)后,由市局并同纸质表格统一传送到省局。 二、关于产业全面调查 对于从事新闻出版业务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网络出版、手机出版,图书批发、报刊批发、音像电子出版物批发、图书零售、报刊零售、音像电子出版物零售,印刷、复制、排版打字复印、印刷物资供销,出版物出口、出版物进口,版权贸易、版权代理,电子书等阅读终端制造、电子书等阅读终端销售,网络游戏、网络动漫、手机动漫;广告,内容的策划、制作与提供,行业服务,其他新闻出版业务活动,新闻出版单位的非新闻出版业务等),均需登陆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www.ppsc.gov.cn),通过在线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全国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基本情况调查表》(进入系统时,单位号和密码均为111111),完成数据填报后,通过网络提交功能报送产业调查数据。填报要求与指标解释,可通过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全国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实施方案》。该部分企业(个体)的数据填报、数据审核,由各地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汇总由省局负责。请各区通知各被调查企业在2010年3月10日前完成产业调查在线直报工作。 附表: 个体经营者填报:
联系人:谭建雄 联系电话:2636781 邮箱:KK00882003@yahoo.com.cn
珠海市文体旅游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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