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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体旅游业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通知 |
各区(功能区)文化、体育、旅游部门,各文体旅游企业,市局直属单位: 目前正值冬季,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春节旅游黄金周将至,出游众多,大型活动多,文娱活动频繁,易发群死群伤事故。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安全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文体旅游行业的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文体旅游行业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本单位本企业今冬明春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企业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确保文体旅游企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区文体旅游管理部门、各文体旅游企业、市局直属单位在春节旅游黄金周和元宵节到来之前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保市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各文体旅游企业要按照“责任自负”的原则,组织专门的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改,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措施,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自行关闭,严禁带病作业。 各区文化管理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的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机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 市局直属单位对所属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整改。 我局将在春节旅游黄金周、元宵节到来之前组成检查组由市领导和局领导带队,对各文体旅游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方案另发) 三、突出重点,全力排查整治隐患 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歌舞厅、网吧、电子游艺等场所,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在科学评估安全隐患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抓住检查的内容,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一)旅游星级饭店的排查治理内容。1、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满足疏散需要,是否保持畅通;3、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是否落实专业资质单位定期维护保养;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是否超负荷使用,是否落实专业资质人员定期检测、保养;5、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日常防火巡查“五个本子”登记是否落实到位,对会议厅(宴会厅)、客房、卡拉ok厅、煤气间、消防控制中心、厨房食品卫生、饮用水源等重点部位是否落实日常巡查制度;6、有关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经过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方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并落实演练;7、对外承包经营的桑拿、浴室、歌舞厅、酒吧、网吧、餐厅、商场等场所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制度。8、特种设备的是否按期年审。9、消毒设备、灭菌设备、防疫设备、冷藏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二)旅游景区(点)的排查治理内容。1、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缆车、索道、机械游艺等游乐设施是否通过年审,是否健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调试制度;3、安全警示、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清晰; 4、人员密集的文娱节目演出场所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5、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6、森林防火以及防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预防措施是否落实;7、员工是否对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指导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8、游人拥挤疏导以及限制游客流量等预防措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落实。 (三)旅行社的排查治理内容。1、是否加强对春运期间旅游运输安全教育,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2、车辆(船只)是否做好出车(船)前、行驶中、收车(船)后等环节的安全检查;3、租用车辆是否按要求把关,签定租车合同,不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黑车”、“病车”;4、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5、游客参与滑道、漂流、探险、攀岩、射击、游艇、潜水、水上滑翔等高风险项目时,导游是否有指导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的安全提示;6、是否安排到卫生、清洁、管理好的饭店餐馆用餐;7、是否办理旅行社责任险;8、旅行社是否承接未经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跨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宗教团体从事宗教活动;9、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落实。 (四) 网吧、歌舞厅、电子游艺场所的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2、消防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营业期间疏散门是否上锁;3、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正常;4、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配置;5、歌舞厅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日常防火巡查“五个本子”登记是否落实到位;6、营业结束后是否进行清理遗留火种;7、电气线路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是否使用大功率灯泡,是否乱拉乱接电线,电器设备是否超负荷使用;8、有没有存在为烘托节日气氛临时放置、悬挂的圣诞树、棉絮、泡沫等可燃、易燃装饰物,有没有进行清理;9、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以及组织人员疏散知识的是否掌握。 (五)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 的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落实;3、消防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正常;5、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配置;6、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实;7、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落实。 四、营造氛围,大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文体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安全宣传教育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内部刊物、墙报、职工园地、发送公益短信、悬挂宣传画等宣传手段,掀起安全宣传教育高潮,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文体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 五、加强值班,及时反馈信息。 各区(功能区)文化、体育、旅游部门,各文体旅游企业在春节旅游黄金周和元宵节期间要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全天候畅通,出现安全事故时,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文体旅游局报告,紧急情况必须马上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请于2010年3月3日前将活动情况上报市文体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附件: 今冬明春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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