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间艺术大巡游已成功举办三届,集中展示本地民间艺术风采,每届都吸引十多万名群众观看,营造出浓郁的传统节日氛围。为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塑造珠海民间艺术节日活动的品牌形象,现诚向社会各界征集珠海市民间艺术大巡游形象标志和吉祥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0年1月11日至2月5日
二、征集内容: 珠海市民间艺术大巡游形象标志设计方案和大巡游吉祥物标志设计方案。
三、设计理念: 突出体现珠海的地域特色,体现民间艺术大巡游活动是珠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展示和示范,是珠海重要的城市文化活动和城市形象的窗口,是市委市政府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是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涵。
四、形象标志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2、构图稳重大气,艺术性强,创意新颖独特,造型美观简洁,富有特区时代气息,须考虑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3、标志设计方案应为计算机制作的高解像效果图或手工绘制。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4、标志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释义,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300字以内。上述图稿和说明请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5、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吉祥物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珠海城市特色和民间艺术大巡游活动的设计理念。 2、特点突出。造型简洁明快,形象生动、积极、健康,富有生命力,易于被大众认知和接受,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 3、易于制作。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方便印刷及制作模型、礼品等。 4、吉祥物须配有名字,名字优美上口,易于传播。 5、提交设计文稿时,需附设计说明,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的吉祥物名字的含义。
六、评选方案: 由珠海市民间艺术大巡游组委会办公室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入围作品,并决定最终录用的设计方案。
七、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评出获奖作品两名,录用作为大巡游活动形象标志和吉祥物,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若没有作品最终录用,该奖项自动取消。评选入围作品6名,其中大巡游形象标志设计和吉祥物设计各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八、投稿方式: 1、投稿人填写《珠海市民间艺术大巡游形象标志和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与作品一同通过邮局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 2、邮寄地址:珠海市新香洲红山路165号 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办公大楼三楼 城市活动策划科;邮编:519020;电子邮箱:gdmark@126.com。联系人:吴先生。电话86-756- 2636699(来信信封、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标志和吉祥物征集”字样)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投稿人请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九、特别声明: 1、权利归属: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选用的设计方案,视为主办单位珠海市民间大巡游组委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财产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者任何报酬和费用。 2、投稿人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若出现同一时间收到相同内容多幅作品的,则以抽签决定其中一名获奖者。 4、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6、活动详情查询和有关表格下载可登陆珠海旅游网查询(http://www.okzhuhai.com)
附件:珠海市民间艺术大巡游形象标志和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 珠海市民间艺术大巡游组委会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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